2022年5月13日 星期五

給女兒的信:對方多找錢,不論金額,一定要退還對方!

女兒,

某天,爸爸精神狀況不好,找客戶錢時,多給20元,忘了收回來,對方當下也沒表示。事後我回想,似乎多找20元,結果跑去跟對方要,對方竟還老實說,他當下有發現....

我不禁心想,你有發現,怎不還我?

從此對這個人的評價,就降低了!

女兒,有些人很貪小便宜,想說對方沒發現,就佔為己有,當賺到,但這種佔人便宜的行為很不好,是很損福的。

以後,若別人多找我們,不管金額多少,都要主動還對方,這樣才不會揹因果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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