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,
大陸有一個新聞是,男方經常在網友炫富,炫現金、炫豪車,並聲稱自己是做生意的。結果因緣下認識了一個女網友,並約出去吃火鍋。這家火鍋還是最有名的超豪華火鍋。
結果對方點帝王蟹、和牛、金吉魚,以及一瓶名酒,都是很貴的,總之最後金額是87000新臺幣!
結果吃到一半,男方就尿遁了。
後來女方不甘心,訴求媒體並報警。
總之,才得知真相,男方根本不是生意人,只是車行的工人,不過他表示願承擔賬單一半的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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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,這兩個人都有問題。
首先,男方不該稱是生意人,更不該在網路上炫富。車行工作人員,又如何?不偷不搶,靠勞力、技術工作,也是值得令人尊敬。
你在網路上炫富,並謊稱是生意人,自然容易招徠拜金女。
第二,就算男方真的很有錢,第一次約會,女方也應該點便宜一點,至少不要點太貴的,不要佔人家便宜,把人家當「盤子」(潘仔)。
一頓飯吃到上萬,真的是太誇張,奢侈又浪費。
女兒,希望這件新聞,有給你一點啟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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